莱芜市钢城区府前大街污水管及道路两侧雨水排水管
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莱芜市钢城区城乡建设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 GCCG2012-16
(四)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府前大街污水管及道路两侧雨水排水管材料采购,共分为A、B两个包,A包:内径600mm(环刚度8KN??)HDPE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管774.00m,内径500mm(环刚度8KN??)HDPE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管2183.00m,内径400mm(环刚度8KN??)HDPE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管109.00m,内径300mm(环刚度8KN??)HDPE双臂波纹管190m,内径250mm(环刚度8KN/??)HDPE双臂波纹管157.00m;B包:内径600mm承插口钢筋砼二级承压管1800.00米,内径800mm承插口钢筋砼二级承压管800米。每一包确定壹名中标人。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参加A包谈判的供应商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须是HDPE管;
②投标产品应符合以国家标准《埋地用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系统》制定的企业标准Q/320582LSG1-2001《中空壁缠绕大口径塑料排水管材》和CJ?T165-2002《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③具备有效的HDPE管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参加B包谈判的供应商须为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二级;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4 、同一品牌管材产品只能有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其授权的经销商及代理商投标;。
5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地点、报名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于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1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不含双休日),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到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人:莱芜市钢城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之伟 联系电话:(电话:0634-6892801)
招标代理: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燕 联系电话:13506346988
联系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98号 2012年5月11日